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省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研发平台 时间:2023-03-10

粤基金函字〔202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精神,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省科技厅、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与企业共同设立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省企联合基金。为科学编制好2023年度基金指南,现公开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省企联合基金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经前期调研,围绕省企联合基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及相关产业核心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在以下领域征集项目指南建议:

  (一)疾病发病机制及诊疗。包括病原微生物与疾病防控、感染及传染性疾病新标志物研究、肿瘤分子病理诊断、肿瘤诊断研究、内分泌及代谢疾病诊断、肾脏疾病无创诊断、白血病诊断、出生缺陷遗传机理与诊断、精准用药和代谢相关疾病研究等领域的研究。

  (二)超声诊断研究。主要包括超声诊断的相关研究。

  (三)体外诊断。包括体外诊断创新平台与方法学研究、临床重点疾病的筛查诊断、凝血系统标志物研究、临床基础检验新技术应用研究、人工智能在体外诊断的应用。

  (四)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研究。包括中药配方颗粒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评价标准及监测体系、中药配方颗粒药效学等领域的研究。

  (五)生物材料与临床应用。包括生物材料与临床医学结合的相关研究。

  (六)外科手术器械应用研究。包括骨科材料及器械应用以及微创外科器械应用等领域的研究。

  (七)重症救治系统研究。包括危重症早期识别和诊疗决策、脑功能评估、高质量复苏研究等领域的研究。

  (八)麻醉与围术期医学。主要包括舒适化诊疗研究。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省企联合基金拟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拟支持50~10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拟支持10~40万元,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指南建议填写模板参见附件1(具体以线上填报系统为准)。

  三、征集对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须已登记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部分领域重点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征集。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查询。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议人应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资历。面上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关研究经验。

  (二)提交临床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的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建议单位应为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且具备与指南方向相同或相近的GCP备案专业资质。临床研究项目建议人应具备临床研究相应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GCP证书。

  (三)每个建议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对单位层面不做限项要求。

  (四)项目应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要围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解决思路,对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五)项目应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支撑。

  五、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建议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经单位审核后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27日17: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智英、王倩,020-87583596、87567870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1.省企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

     2.省企(医药健康领域)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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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征集业务咨询:

联系人:  郑椿萍

电  话:(0755)265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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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26楼